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结项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邓志豪发布时间:2026-05-09浏览次数:1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发布的《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上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结项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20一2021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二)2020年立项项目

各高校应督促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负责人可填写变更审批表(三份),延期至2026年6月。

(三)2021年立项项目

1.2021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 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s://gxszrw.jxedu.gov.cn: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2015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由各高校自行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二、2026年上半年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范围: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为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由省教育厅、省社联共同办理结项,结项流程参照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2026年上半年结项工作全部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s://gxszrw.jxedu.gov.cn:8500/)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

3.材料报送。2026年上半年本校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组织高校人文项目结项。请计划结项的老师仔细阅读“附件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流程及所需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于6月5日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所需材料和结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qihuang@gdc.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337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上半年).pdf

附件2:2026年上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4:结项材料模板.zip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