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邓志豪发布时间:2026-05-08浏览次数:8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抚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抚社科联字〔2026〕2 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强化跨学科协同,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途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抚州贡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项目类别

1.市社科规划项目涵盖18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2.《项目指南》(附件1)仅作为申报参考方向和范围,申报人可根据《项目指南》中的选题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也可根据研究范围和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3.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为支持我市重点学科建设,2026年继续设立一批联合资助项目(扶持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该项目级别等同于一般项目,由评审专家在申报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中推荐产生。其项目经费由市社科联和项目责任单位共同资助(各承担一半)。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组只设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同一位项目组成员参加不超过三个项目;除负责人外,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位。申请项目的参与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各类专项和艺术学、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智库项目、基地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项目)以及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申报(结项时间统计至2026年4月30日)。

4.不可用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和其他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的相同或相近选题来申报本项目。

5.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市级及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不遵守科研诚信建设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还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7.市社科规划项目须由所在单位统一受理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8.2026年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根据2025年各单位申报情况的比例设定(见附件5)。各申报单位要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三、项目研究和结项

1.要通过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明确的观点、具备实践意义的建议和结论。

2.要科学合理地设定研究时限,既要保证效率,也要保证质量。结项时间由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自行填写,各项课题要在项目负责人所承诺的结项日期前提交结项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的,应在承诺的结项日期前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超过1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至3年完成,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至2年完成。凡5年内未结项的项目,将予以清理,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此后3年的申报资格(即从立项通知书落款时间起算8年内不受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3.项目主要成果应为专著、论文、对策性研究报告等文字性成果。专著须已公开出版。论文一般以发表成果方式结项,应由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具备CN刊号)至少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1篇,并在知网、万方、维普任一数据库可检索;如发表在境外期刊(主办单位不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具有CN刊号)的论文,需被相关数据库(SCI、SSCI、A&HCI、EI)收录并出具检索证明;或在《抚州社会科学》等由抚州市直党政机关发行的相应类型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省新闻出版局发放的准印证为准)上刊发单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至少2篇。对策性研究报告须获得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4.除后期资助项目外,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市社科联时止,在此之前已经发表、出版或已获市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成果,不得作为该项目结项依据。

5.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市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标注“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同一论文成果标注基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四、校内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6月4日17:00前,收齐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33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

①包括:WORD版申请书、WORD版活页、excel版汇总表三类材料。

②命名及打包要求:申请书及活页请按“申请书/活页-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个人材料以人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学院汇总。《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命名为“汇总表-XX学院”。各学院的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提交。

2)纸质版材料

①包括: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一份。

②打印及审核要求:申请书及活页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汇总表及申请书“六、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院、系)推荐意见”部分需二级学院盖章签字后提交。行政部门老师若需申报项目请提交至所挂靠的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

2.经评审、修改后的最终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6月18日12:00前,收齐学院推选老师修改后的最终版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33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

①包括:WORD版申请书、WORD版活页、excel版汇总表三类材料。

②命名及打包要求:申请书及活页请按“申请书/活页-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个人材料以人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学院汇总。《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命名为“汇总表-XX学院”。各学院的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提交。

2)纸质版材料

①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五份。

②打印及审核要求:申请书及活页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六、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院、系)推荐意见”部分需盖章签字后提交。行政部门老师若需申报项目请提交至所挂靠的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抚社科联字〔2026〕2 号).pdf

附件2: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指南.docx

附件3: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docx

附件5: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6: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限额指标表.docx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