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要求及赣东学院工作安排,现将集中受理2026年上半年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将刊载论文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成果全文进行复印并提供期刊原件进行审核;以著作形式结项的,须报送专著1本;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须提供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二、项目变更
研究期限超过2年无法结题的项目、研究期内有项目成员变动等要写变更申请(至少提前半年办理)(参照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结项材料包括:(1)《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2)最终成果简介; (3)项目如有变更,须附经市社科联批复的《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4)按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的研究成果、领导批示等复印件。
2.无论是以何种成果形态进行结项,必须按结项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报送2套纸质材料(胶装时结项材料封面及目录样式可参考附件模板)。同时请同步填写《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包含:《结项申请书》、最终成果简介;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及《2026年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与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至科技处邮箱。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科研秘书须在2026年7月6日上午11点前将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uqihuang@gd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明德楼科技处337。
附件:
3.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封面及目录样式(供参考).doc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