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赣社科联发〔2025〕31号)以及《2026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的工作提示》,抚州市在征集选题基础上,遴选出10项选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抚州市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中央苏区时期抚州红色标语的收集、整理与研究
2.新质生产力赋能抚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先行区绿色转型研究
3.产教融合赋能抚州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策略研究
4.数据要素赋能抚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研究
5.社会网络视域下抚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机制研究
6.“赣超”赛事赋能抚州文体旅融合发展路径与对策研究
7.建昌帮中药产业升级的适配路径研究
8.食识共融:抚州米粉文化谱系建构与数字科普知识生产研究
9.抚州市科技金融改革试点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研究
10.深化省级链式集群:抚州市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区域协同研究
二、招标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战略高度、理论深度、实际用度。申报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对策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独到的学术见解。
2.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每个项目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且其研究方向和申报选题一致;项目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际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3.项目组必须依托项目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不予受理的投标情况:(1)自拟选题;(2)江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研负责人;(3)已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已承担2023年以来抚州市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负责人;(5)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在研负责人(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4月30日)。
三、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由省社科联资助,在获得立项后由市社科联统一转拨。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管理
1.项目评审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立项的原则,由评审组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
2.市社科联将项目招标、评审情况报省社科联,省社科联根据报送情况组织评审、召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立项数额并办理立项。
3.市社科联收到立项通知后,同时抄报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
4.项目严格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全程管理,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
5.项目的完成时限,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时间以立项通知书时间起算)。
五、校内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6月18日12:00前,收齐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申请书和word版活页,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纸质版交至科技处33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2:2026年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