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5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5〕15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由各高校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二、立项数和申报名额
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计划立项4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本科高校总共限报6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4.已申报2025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1号)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3.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申请人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本研究专项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1号)管理。
4.请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关于开展 2025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及相关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六、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校内评审材料报送。
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gxszrw.jxedu.gov.cn:85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申报网址为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新申报者首先需进行“系统”注册,并联系科技处审核后才可申报。)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5年10月1日12:00前,收集学院《申请书》、《活页》、《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以及2 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 (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最终申报材料报送。
最终推选项目请于2025年10月12日12:00前填报好系统并提交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将最终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1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以及2 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 (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交至明德楼337科技处。
附件1:赣教社政字〔2025〕15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