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抚州市2026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及推荐市社科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者:邓志豪发布时间:2026-02-22浏览次数:10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及省社科联 《关于启动 2026 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申报的工作提示》,结合市社科联工作需求,开展抚州市 2026 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申 报及市社科规划项目选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五届 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着力推动社会科学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智力支持,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抚州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申报

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为省级一般项目,由市社科联负责申报、招标、评审的组织工作,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一) 选题范围

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结合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前沿与热点问题,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 申报程序

1.选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抚州市 2026 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申报表》( 附件 1 )

2.市社科联按照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管理要求,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通过市社科联论证的选题,将以《抚州市 2026 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招标公告》的形式在有关媒体发布。

3.各课题组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填报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收集汇总后报市社科联。

4.市社科联根据竞标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经党组审定后确定中标课题组,并报省社科联审核。

5.经省社科联评审、审定后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立项课题组要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地区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研究、形成成果、办理结项。

(三) 申报要求

1.凡参与本年度地区项目竞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2.以下情况不得参与竞标:已获得抚州市近三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尚有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或抚州市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认定时间截至 2026 年 3 月 18日 )

3.地区项目选题征集、竞标等工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凡参与征集选题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默认同意对该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

三、市社科规划项目选题推荐

(一) 选题内容

1.着力深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在抚州的生动实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研究抚州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城乡融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3.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围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红色基因传承等主题,坚持理论创新、学术引领,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较高学术价值、较强现实意义的精品成果。实施临川文化创新工程,推动书院文化、戏曲文化、农耕文化、中医药文化等文化研究,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人研究,加强文物、古籍保护利用研究和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研究,做好文化挖掘传承弘扬文章,着力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抚州标识的精品力作。

4.研究阐释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二) 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紧密结合抚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前沿与热点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选题核心概念要准确,研究目标要清晰,题目要避免与以往已立项的抚州市社科规划课题重复。

3.推荐选题数量不限。

(三) 选题推荐和使用

1.推荐人可根据征集选题的要求,结合自身学科领域和研究专长,提出具体选题条目,填写《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 附件 3 )。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按 18 个学科分类分别填写。对征集到的抚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市社科联将进行充分研究,遴选优质选题列入 2026 年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所征选题由推荐人所在单位汇总。凡参与征集的选题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默认同意对该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

四、校内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3月18日12:00前,收集学院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以及最终纸质版交至明德楼337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 1 抚州市2026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申请表.docx

          附件 2 抚州市2026年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选题汇总表.docx

          附件 3 2026年度抚州市社科规划项目推荐选题汇总表.docx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