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邓志豪发布时间:2026-01-28浏览次数:11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6〕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者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论述,结合自身教学工作实际、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从事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经费为 1万元,由省教育厅从相关经费拨付。同时,各高校应提供配套经费 1 万元,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学校盖章则视为同意为立项项目提供资助经费。

三、立项数和申报名额

研究专项拟立项 100 项左右。实行限额申报,本科高校限报10项,职业本科和独立学院限报5项,高职高专限报 3项。

四、申报条件

1.研究专项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研究专项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研究专项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 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 3人、控制在 7人以内。

4.研究专项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 项,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以及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专项。

五、研究成果要求

1.研究专项作为省级项目,参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 号)管理。

2.研究专项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项目结项的成果均须正式发表、出版、采纳、刊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理论杂志《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中央主流报刊的理论评论版,各省级党报(理论版)以及 CSSCI(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论文不少于 1 篇;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名称应与课题研究主题保持基本一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在新华网、人民网、求是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中央级网站理论频道上发表且有较大网络传播影响的原创理论文章可作为结项成果。

4.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2026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

5.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 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 3年。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撤项并通报所在学校、追回项目资助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请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研究专项通过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gxszrw.jxedu.gov.cn:8500/,网站开通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24:00,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24:00。

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此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研究专项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校内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校内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3月1日12:00前,收集学院《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黄钰琦邮箱yuqihuang@gd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老师个人电子版《申请书》及《活页》请按“申请书/活页-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命名为“汇总表-学院”。各学院的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提交。

2.经评审、修改后的正式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最终推选项目请于2026年3月12日12:00前填报好系统并提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12:00前将最终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各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至明德楼337科技处。

 

附件:

附件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pdf

附件2:关于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 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6〕4号).pdf

附件3: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汇总表.xlsx

 

赣东学院科技处    

2026年1月28日